近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加强电力、天然气、居民供水供气供热等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。 2018年完成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格改革
严格执行并适时完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制度被列为重点工作之一。《意见》指出,加快推进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,力争2018年完成。研究核定增量配电网和地方电网配电价格,加快形成完整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。研究制定输配电成本和价格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分电压等级成本核算、归集、分配办法。研究建立电力普遍服务、保底服务的成本回收机制,妥善处理并逐步减少政策性交叉补贴。
2018年底前降低天然气偏高输配价格
对于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,《意见》要求依据已出台的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,深入开展跨省长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,合理制定价格水平,适时完善监管规则。强化省内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,加快落实输配气价格监管要求,全面梳理天然气各环节价格,2018年底前各地要建立起输配环节定价办法、成本监审办法,重新核定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,制定独立配气价格,降低偏高输配价格。
完善居民供水供气供热定价办法 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
《意见》明确,制定完善居民供水供气供热成本监审办法、定价办法,力争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。强化供水成本监审,完善供水成本公开制度,引入约束激励机制,促进供水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,主动降低生产成本。开展城镇供气成本监审,完善居民用气价格机制,优化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,减少交叉补贴。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,落实煤热、气热价格联动机制,开展供热成本监审,按照“多用热、多付费”原则,逐步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制度,合理引导热力消费。
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减成本比例已达14.5%
党的十八大以来,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垄断行业定价制度建设,先后出台了输配电、天然气管道运输、铁路客运等重点行业定价办法或成本监审办法,初步建立起以“准许成本+合理收益”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框架,严格成本监审,强化价格监管,有效约束了垄断行业成本,惠及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。截至目前,已全面完成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,核减成本比例达14.5%;已基本完成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;一些城市也开展了供水定价成本监审,为进一步深化价格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。